*** 有詳細記錄測量光速實驗的是伽利略 ***
光速究竟有多大?刻卜勒和笛卡兒認為光速是瞬間傳遞,是一個無限大的值,伽利略則認為是有限值。伽利略設計了一個實驗來測光速,他在西元1635年和助理各帶著一盞燈,兩個人各提一盞有遮光板的燈,並分別站在相距約1600公尺的地方,(一說為寫1607年,距離1.5公里)
令第一個人先打開他的燈,同時開始計時;第二個人見到第一個人的燈亮時,立刻打開自己的燈;當第一個人看見第二個人的燈亮時,停止計時,這樣測出光從第一個人到第二個人再返回所用的時間,再測出兩地的距離,就可以計算出光的速度。從原理上講,伽利略的方法是對的,但是實驗失敗了。這是因爲光速很大,1/7秒能繞地球一周多,靠當時的條件在地球上用通常測聲速的方法測光速是難以實現的。
真正確定光速的人是. 1920 年. 美國的邁克森(Michelson,1852~1931)用旋轉的八面鏡取代齒輪,來測光速,經過幾百次的測量結果所得的數值為 2.99796×10^8 m/s。